財團法人台灣中青年神經外科醫師教育基金會
補助專案計畫申請與作業規範
補捐助辦法
一、 申請資格
(一)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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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組織:凡贊同本會宗旨者,並依法立案登記或經主管機關認可,推動神經醫學教育、人文、公益活動以回饋社會為目的之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或神經外科相關醫學會等相關團體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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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申請人需具備台灣中青年神經外科醫學會之會員資格。
(二)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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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期間為1-12月):
(1)每年3月底前送當年度下半年補助申請書。
(2)每年9月底前送隔年度上半年補助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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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資料應備、書面資料一份、電子檔一份
二、提案類型與執行期
(一)提案類型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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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型:區分為個人進修(國內、國外)、研究計劃案、學術研討會(神經外科相關領域)三大方案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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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1) 積極推廣腦、脊髓及脊柱有關之神經醫學相關之研究發展,培育神經外科頂尖醫學人才、提升神經醫學教育與提高民眾對神經醫學疾病治療技能及水準的認識。
(2) 符合本會對推動神經醫學教育、人文、公益活動之宗旨。
(3) 從事與腦、脊髓及脊柱有關之神經醫學相關之研究,需要正式資源挹注。
(4) 組織規模較小,但運作情形穩定並具有發展潛力,期待本會挹注額外資源扶植之專案。
(5) 組織服務內容為創新性之神經醫學教育、人文、公益活動,所提供服務能符合需求,具可執行性,且屬於神經外科不可或缺之領域。
(6) 為目前神經外科領域之主流,或該領域重要之議題,但尚發展中之專業項目。
(二)方案執行期間
以一年期執行方案為申請原則,執行期間為下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本會補助項目以不重複政府或其他單位之補助為原則,若查獲資源重疊,本會有權停止該年度補助申請。
三、方案申請注意事項:
(一)每年限提1案為原則。
(二)國內外進修計畫申請人結案後,需至本會或台灣中青年神經外科醫學會報告分享進修心得。
(三)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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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之經費補助項目需符合專款專用之原則。核定補助項目經費不足額,申請單位需自籌,本會補助款使用在符合提報之會計科目下可勻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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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計畫執行內容、經費預算與核定通過之計畫有所差異者,皆須提出計畫變更申請,經本會同意方可變更使用。
四、申請作業: 請於時限內,依「補助專案計畫申請資料檢核表」備齊各項紙本資料遞送至本會。
書面資料收件地址: 407219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神經外科辦公室
電子檔案收件信箱:
五、初審
(一)審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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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組織架構、財務完整性、提案文件是否齊全,請依照「補助專案計畫申請資料檢核表」檢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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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者,請依照財「國內外進修計畫補助案申請表」詳細填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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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本會補捐助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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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補捐助方案補捐助款執行及運用情形(非初次申請者)。
(二)進行方式:視申請機構之情形(首次申請、組織異動)、申請補助計畫之內容性質安排實地訪視、書面審查、會議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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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地訪視:由本會安排人員前往進行實地訪視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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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審查:由本會對申請方案進行書面審查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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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審查:由本會訂定及通知申請單位派員到本會進行說明提案。
六、複審
(一) 審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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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管理能力:評估組織具備執行方案之能力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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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該項目申請補捐助之可行性與需求性
七、決審
由本會執行長審查受理之補助案件。審查結果通知以及核定最終補助項目及額度,將以通知提案單位(申請人)。
八、撤案
專案(計畫)執行遭遇困難,需中止方案者,得以公文告知本會提出撤案,於全數退回已撥付之款項後,即完成撤案。